原标题:支持中心城区文旅等资源落地副中心
(相关资料图)
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下称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提到,今年以来,北京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
报告披露,上半年北京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增速与全国持平,高于一季度2.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9%,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
报告还提到了北京上半年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和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设施外立面亮相,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加快构建,交通网络深度融合。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方面,上半年北京全市新设科技型企业6.32万家,同比增长28.52%。
此外,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韩杰作了《关于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下称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作了《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7章55条,按照“全寿命期、全涉及领域、全产业链”的立法思路,积极回应了绿色发展的实际需要。
上半年工作亮点
新设科技型企业6.32万家 同比增长28.52%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披露,北京上半年在多方面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
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质量稳步提升。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设施外立面亮相,东六环改造工程西线隧道贯通,北京绿色交易所加快建设国家级绿色交易所。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加快构建,交通网络深度融合,上半年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成交额196.7亿元。区域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多个区域发展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不断夯实。三个国家实验室高标准在轨运行,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能同步辐射光源满能量出束。深入落实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24条政策,累计出台配套政策50余项,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设立。上半年北京市新设科技型企业6.32万家,同比增长28.52%。
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高精尖产业发展势能加快蓄积,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进入整车无人阶段,10亿参数规模以上大模型数量和影响力位列全国第一。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扩容,融资融券、做市交易落地,累计上市204家企业。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创新实施促投资真抓实干奖励,推动全国首个民营企业仓储物流REITs项目京东集团仓储物流项目和首单光伏REITs项目中航京能光伏项目上市发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建设,“新工体”全新亮相,三期“京彩·绿色”消费券带动绿色智能商品销售额24亿元,上半年北京市开展营业性演出近2.2万场,离境退税商店增至1040家,居全国首位。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4万人
上半年,北京市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民生安全底线持续筑牢。
多措并举加强就业帮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8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4万人。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1236张,发展养老助餐点219个。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诉求962.74万件,响应率99.52%、解决率93.61%、满意率94.61%。基本完成800个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规范治理,完成128个(次)“治理类”小区整治工作。
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坚决防范压减事故的十条硬措施及配套政策,开发上线“企安安”信息系统,43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完成自查自纠。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完成297.3公里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
下半年重点工作
启动第二批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搬迁
报告还提到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
首先,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方面,持续深入实施新一轮核心区控规行动计划。推动“新两翼”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三校一院”学校实现开学、医院竣工交付,雄安新区中关村园区挂牌运营,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创新资源布局发展。深入推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启动第二批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搬迁,支持中心城区高端商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等资源在副中心落地,高起点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加强京津冀“4+N”产业合作重点平台建设。加快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更大力度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全力保障年底前国家实验室全部高标准高水平实现在轨运行,印发支持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出台北京市基础研究领先行动方案。
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将符合条件的中关村24条先行先试政策扩大到中关村示范区全域施行,出台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出台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出台服务培育独角兽企业政策措施,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印发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集聚人才资源,出台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方案。
持续扩大中小学学位供给 拓展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在扩大内需方面,北京下半年将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推进商圈高品质改造提升,动态补齐便民商业网点。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休闲等服务消费发展,印发实施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快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助力两场航空业务加快发展。推动投资稳规模、优结构,印发实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储备项目加快转化落地。
完成第二批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推介,着力扩大民间投资中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投资。推动成熟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制定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开展皇城景山片区三期综合性城市更新试点。
报告还提到,统筹推进稳就业稳物价,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劳动力再就业引导和支持,推广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强化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分析,保障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持续扩大中小学学位供给,拓展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制定居家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加快推进口腔医院迁建等项目建设,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综合施策解决交通拥堵,加快推进背街小巷精细化整治提升年度任务。解决好“每月一题”高频共性问题,加快出台推进物业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上半年北京财政运行回稳向好财政收入质量排名全国第一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披露,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全力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今年上半年,财政运行不断回稳向好,叠加上年4月起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基数较低等因素影响,北京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累计完成3376.6亿元,同比增长12.9%,剔除留抵退税等不可比因素后,与北京市上半年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税收收入占比为87.0%,收入质量排名全国第一。
其他三本预算收入呈现“两降一增”态势。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7.6亿元,下降16.3%,主要是受上年实行“双集中”供地政策(“集中公告、集中成交”)形成同期高基数影响。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3亿元,下降17.9%,主要是2022年市属国企利润受经济形势、疫情冲击及部分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利润有所减少。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88.5亿元,增长11.2%,主要是受缴费基数增长以及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到期后恢复征缴影响。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高强度,累计支出4176.1亿元,增长5.4%,完成年度预算的53.8%。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卫生健康等重点和民生领域支出保持增长。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综合效应,全力支持经济持续向好。更好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提高财政综合配置效率。筑牢财政运行风险防线,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可持续。严肃财经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着手启动2024年预算编制,为明年工作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审计工作报告
北京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北京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首都经济稳定恢复,城市运行平稳有序。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总体看,财税改革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市级预算管理中,主要是部分预算标准尚未建立,部分支出政策绩效管理不严格;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上缴,部分项目资本性与费用性支出界定不够清晰;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市对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修订不及时;部分区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预算调整较大,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政府投资项目市级资金结存较大,部分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经费使用不规范。
在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中,主要是未遵循从严从紧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未按要求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金、成本控制不严格和支出管理不规范。
此外,在各项专项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科技成果转化不到位;腾退改造补助资金结存率高,核心区城市更新部分任务基础工作不完善;社区全科医生配备和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有待完善,发热门诊等标准化建设任务未完成;节能奖励标准不统一,奖励资金审核不严;部分国有权益存在损失或损失风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水资源管理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等。
问题产生原因
政策统筹调整和执行力度不足;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和企业经营风险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预算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整改主体责任尚未压实。
五点审计建议
进一步强化支出政策统筹;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
个人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
以上绿色建筑可获政策支持
按照“全寿命期、全涉及领域、全产业链”的立法思路,《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设置规划与建设、运行与改造、科技与产业支撑、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等7个章节。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市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探索推动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在商品房建设中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农宅、装配式农宅、超低能耗农宅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应用。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等,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标准
条例草案明确了立法适用范围,实现全领域推动。例如,条例草案第二条提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改造拆除活动和相关产业等的绿色发展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同时,条例草案根据类型差异和实践基础,拟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绿色发展也参照本条例管理,并提出了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标准,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提高运行效率等要求。
此外,条例草案还坚持全产业链支撑,完善引导激励机制,围绕技术、资金、信用信息管理、示范引领、京津冀协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等产业发展和支持政策均作出规定。
新建建筑执行不同绿色星级标准
条例草案提出,要将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中相关内容纳入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并规定了不同类别建筑的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超高层建筑、首都功能核心区新建建筑、城市副中心新建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按照北京市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装配化程度。
在运营与维护方面,条例草案拟规定,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不得擅自拆改或者损坏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层、可再生能源系统、能耗计量系统、通风系统等与建筑绿色性能相关设备设施。
建立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制度,年度用能超过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开展能源审计,并加强节能运行管理。连续两年用能超过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获资金支持
条例草案还提出了不少激励制度:主动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或者提高装配式建筑等级、主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予以优先;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对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活动中的优秀园区、优秀项目、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区人民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可以在建筑绿色发展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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